| 《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出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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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期: 2009-05-25 15:30:08 浏览次数: 字体:[ 大 中 小 ] | | |
为规范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,建立完善资金投入机制,近日省财政厅和省信息产业厅联合制定并出台了《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《办法》规定,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,专项用于支持我省信息产业发展的资金。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专款专用的原则。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、补助资金(含以奖代补资金)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予以支持。原则上,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安排专项资金。对投资总额大、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可实行滚动支持,由省信息产业厅、省财政厅根据阶段性目标考核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支持。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信息产业项目进行审查、监督和管理,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查、监督和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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